高处作业及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
一、高处作业: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或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1.坠落高度基准面:通过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可能坠落范围:以作业位置为中心,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为6m画成的与水平面垂直的柱形空间。
2.高处作业分级:
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2-5米,其坠落半径为3米;
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5-15米,其坠落半径为4米;
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15-30米,其坠落半径为5米;
特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30米以上,其坠落半径为6米;
二、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
1.阵风风力五级以上;
2.GB/T 4200-2008 规定的工级或工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3.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 ℃的作业环境;
4.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 12 ℃的作业;
5.作业场所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
6.作业场所光线不足,能见度差;
7.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的距离小于表2-2的规定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他形状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
8.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很小平面,即任一边<500mm的矩形平面、直径<500mm的圆形平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他形状平面,致使作业者因摆动无法维持正常姿势;
9.《GB3869-1997》规定的级或级以上的体力劳动强度;
10.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0.195的作业环境;
11.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和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